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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酬管理常见的五大问题

2019-09-20   作者:爱维龙媒咨询项目总监 李兆富

薪酬管理是大部分员工工作动力的来源,于企业是成本,于员工是激励。增加成本,会提高效益,是谓薪酬管理的“二律背反”。企业中的薪酬管理,非常容易走进误区,而进入误区的薪酬管理,将会导致员工离职、磨洋工等等现象,不利于企业形成一个稳定的组织系统,从而影响组织业绩的实现。诸多项目经验的总结,企业薪酬管理容易有以下问题:

Ø 外部竞争力问题:水平不支持发展战略。

外部竞争力问题,说的是公司薪酬水平对外部人才的吸引力。企业所在经济环境外部,有一个虚拟的人才市场。我们假设,这个人才市场的信息是完全的,能力越高的人才,其标价(薪酬要价)越高。这样,外部人才市场中,具体岗位比如财务总监吧,就形成了一个以能力(薪酬)高低形成供给序列。从高到低,第25位的薪酬水平,就是75分位值,同样,第50位的薪酬水平,就是50分位值,第75位的薪酬水平,就是25分位值。

公司发展战略,都是基于资源或能力的战略,其本质就是基于能力发展的战略。而基于组织能力的发展战略,对员工能力的要求也就不言而喻了。具体体现在薪酬策略上,所谓薪酬策略就是企业在设计薪酬方案时,对某基准岗位选定的薪酬分位值。

战略与薪酬策略的关系,也就是分位值,很多人不好理解,举一个简单例子吧:某企业老板界定公司的战略为“全球前三,还不是第三”,但是,回顾一下公司历年招聘的毕业生吧,哈佛、麻省没有也就罢了,清华、北大也没有,这就使得战略基本成为虚设。这里就把分位值调换成了高校而已。

薪酬外部竞争力不足,必然的结果就是:员工用脚投票,否则也是“磨洋工”。公司发展战略基本无从谈起。

Ø 内部一致性问题:该高不高,该低不低。

所谓内部一致性,就是公司内部不同岗位人员之间的薪酬比较。主办会计与管理会计谁高谁低?主办会计与绩效薪酬专员谁高谁低?高多少,低多少比较合适?

这个问题,实际上是企业内部薪酬曲线问题。但是,员工不知道什么是薪酬曲线,员工只知道:只有比较才有公平。

内部一致性问题,可以做几个类比:第一,梁山好汉分为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,天勇星大刀关胜为何排在第五位?第二,封神演义中黄天化为何排在三百六十五位正神的第二位?第三,唐太宗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,为何长孙无忌排在第一位?

以前的时候,流行行政序列制薪酬,近些年又流行岗位薪酬。行政序列制薪酬,就是谁官大,谁薪酬高——这与我儿时的认知不一致,儿时一直以为:官越大,风格越高,应该拿更少的钱才对。行政序列制薪酬,给员工的导向是:当官。所谓升官发财就是这么来的,虽然很少人有意见,但是不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。

于是乎,就提倡岗位薪酬。岗位薪酬,其实也有弊端,暂不说在很多国企央企中,岗位不是其他的体现,更多的是组织的安排,即使在民企中,比如投资管理岗的岗位价值一定高于出纳的岗位价值。但是,如果一个大学毕业后在企业中工作了十年的出纳,比起刚刚大学毕业不到一年的投资管理,谁的工资应该更高?

从内部一致性上看,无论是官位,还是岗位,都不能完全解决现实问题。现在西方企业倾向于采用能力等级,而能力等级对应的薪酬就是宽带薪酬(宽带薪酬不要滥用啊)。其实,毕竟很多企业不可能构建基于能力素质模型的能力体系,即使建立起来,也和科学算命差不多。折中方案就是,建立双通道的职级体系。我们也可以把职级体系当作简易版的能力体系吧。

因为比较的基础不同,不太常规的还有比如老板的亲戚等,就更多啦,简直很难进行一一陈述。比如,还有人说,要基于业绩发工资。这句话本身没有错,但是,投资管理和出纳的业绩怎么比较啊?

鉴于前述种种原因,出现的现象就是:该高的不高,该低的不低。这句话,只要说出来,我就不由的想到——该来的不来,该走的不走——这个请客的经典笑话。其实从结果来看,二者之间就不仅仅是相似了,简直就是一模一样。

Ø 自我公平性问题:干多干少,干好干坏。

干多干少都一样,干好干坏都一样。这种说法,好像把我们又带入了改革开放前的国有企业。实际上,在当今的时代,新形势的“大锅饭”依然存在。

新形势下的“大锅饭”是从观念开始的。曾经与一个小企业老板在沟通的过程中,我冷不丁提出了一个问题:搬牛腿的应该工资高,还是牵牛鼻子的应该工资高?该老板非常实诚,下意识的告诉我:搬牛腿的。后来反应过味来,又问我:好像不对吧?

这里涉及到一个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的比较问题,我们将在薪酬简史中进行详细的介绍。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结果导向——不看苦劳,而应该关注功劳。

干多干少,干好干坏,还涉及到一个公平心理问题。在心理学上,作为员工个体,总是倾向于高估自己的投入,低估别人的投入,高于自己的产出,低估别人的产出。也就是,作为个体总是认为:自己干得多,自己干的好。

基于这种假设:自己干得多,自己干的好。而收入却体现不出来,那么,这个员工就会倾向于:降低自己的投入,或者降低自己的产出。这明显对企业是不利的。

Ø 程序正义性问题:程序不清,标准模煳。

国人普遍有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的观念,这种观念不是公平的观念,而是平均的观念。之所以追求“平均”,而不是公平,是因为我们的文化环境中缺乏“程序正义”。

程序正义,相对于结果来讲,更加重要。西方心理学家有过研究:人对于结果不公平或不平均是可以接受的,而对于程序的不正义,非常难于容忍。近几年,“我爸是李刚”等内容越来越少见了,社会的和谐指数也就越来越高了。

非常特殊的是中国的足球,继“赌球之后”,裁判的判罚问题,竟然不允许去上诉,表面上是对裁判的保护,实际上呢?宣泄口一定会有的,被人肉的“傅明”就是这种程序不正义的牺牲品。至于,说是球迷的“网络暴力”,足协还是自己反思吧。毕竟,这么多竞技体育项目,只有足球出现“网络暴力”。

“人争一口气,佛正一炷香”。程序的不正义,叫做“是可忍孰不可忍”,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,企业员工的这口气会出在哪里呢?

薪酬管理的程序正义,在于有一整套的方法论,在不同的阶段,引入不同的员工参与,大家知道了薪酬的制定过程,那么,标准清晰,核算正确,员工知晓,只有这样,薪酬执行起来才会事半而功倍。

Ø 目标的实现问题:总额与业绩缺乏关联。

这个问题,不在于员工,而在于老板。尤其是在当今的经济形势大环境下,可能不少老板都在贴钱给员工发工资。更多的是,老板们疑惑:到底是发多少钱,跟公司的利润有什么关系?

我们通常情况,把企业财务报表的利润称为“账面利润”,这个内容主要受会计准则约束,而且,在很大程度上,可以进行筹划(造假可能过了,实际上也不排除)。如果一定要用,那么也要用经营会计的利润。

从本质上来讲,这就是一个工资总额问题。工资总额的制定,一般有三种方法:水平增长法、基数增长法和直接计算法。一个成熟企业,如果要将工资总额与企业业绩关联起来,一定要用直接计算法。

我本人比较偏好的一个指标就是:劳动分配率。这种方法也被称为拉克计划。一个企业在一个财年中创造的价值由四部分组成:净利润、累计折旧、全部税收和工资总额。我们可以看到,创造的价值一部分分配给了股东——净利润和累计折旧,另外一部分贡献给了社会——全部税收,剩余的就是工资总额分配给了员工了。

劳动分配率,就是工资总额占比企业价值创造。也就是,确定了企业价值创造中分配给员工的比例。基于此,那么,企业价值创造的饼越大,那么用于给员工的薪酬金额就越多,有了先做饼,后分饼的概念。纠正了员工把“工资”当作一种权利的观念,把价值创造凸显到了核心舞台。

 

作者:李兆富 爱维龙媒咨询项目总监。资深管理顾问,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。曾任职于用友集团、华夏基石、和君咨询、九略顾问、新科集团等。17年管理咨询经验,曾帮助400多家企业进行绩效薪酬管理的转型与创新,并获得了极高的项目效益和效用。着有《薪规则--开启薪酬管理的4.0时代》,长期担任多家集团公司、上市公司、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顾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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